组织人事部

来源:2015-04-20 16:04

组织人事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党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院校组织、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相关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2.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党员年报及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负责学院党员大会筹备与组织,以及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研究工作;负责党校运行及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4.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以及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员工聘用等的管理工作,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统筹协调工作。

6.负责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转正定级等工作;负责做好教职员工职称考试、评定、聘后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奖惩、考勤工作。负责运动员的晋级、奖金,退役运动员的安置等工作。

7.负责学院内部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工作,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教职员工的调配工作。

8. 负责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教职员工调动、退休、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人事管理工作。

9. 负责处理组织干部、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相关手续;办理抚恤等相关事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驻村帮扶相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