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是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以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界定、验收、登记、调配、处置、评估、检查等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低值易耗品账目管理。
3.负责对学院资产数据、电子账目进行实时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负责国有资产保险及其理赔,组织资产的年检,编制资产报告,设备折旧的核算与公告等工作,及时反映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
5.负责学院教学、训练、科研等方面的仪器、设备、设施采购的招标、采购、验收、建账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的调拨、报损、报废的申报工作。
6.负责办理房产、地产产权的确权、建档与管理,依法维护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源的完整;负责学院各类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经营性实体占有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考核和监督,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